2.5 土地及占道使用补偿费
依据:《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鲁建标字〔2023〕14号(第6页3.3条例)中规定:
土地及占道使用补偿费:是指在项目建设期内因需要而用于临时租用土地使用权或临时占用道路而发生的费用以及用于土地复垦、植被或道路恢复等的费用。
依据文件下载: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鲁建标字〔2023〕14号.pdf
依据:《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鲁建标字〔2023〕14号(第6页3.3条例)中规定:
土地及占道使用补偿费:是指在项目建设期内因需要而用于临时租用土地使用权或临时占用道路而发生的费用以及用于土地复垦、植被或道路恢复等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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