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两网融合”操作指南(采购代理)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和青岛市政府采购两网两系统的融合, 实现政府采购项目通过项目编号进行信息共享,在青岛市政府采 购一体化交易管理平台确认采购计划、项目立项、标包内容;在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项目编号获取项目信息、编制采购文 件和采购公告。“两网”同步发布公告,“融合”政府采购专家 信息,电子开标及评审信息和中标结果实时回传。
注:目前仅适用于公开招标的项目。
1、登录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政府采购业务,点击【招标业务】,再点击右侧【项目登记】(图 1),弹出【获取项目信息】窗口(图 2),输入项目编号获取财政系统的项目信息(图 3)。
(图 1)
(图 2)
(图 3) 注:先在青岛市政府采购一体化交易管理平台确认采购计划、
项目立项、标包内容后,方可通过项目编号获取项目信息。
如出现(图 4)提示,说明在财政系统未完成分包内容,必
须先完成财政系统分包信息后再获取项目信息。
(图 4)
通过项目编号获取项目不可重复(图 5)。
(图 5)
2、需要在公共资源继续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
(1)采购人信息 通过项目编号获取项目信息中的采购人信息为财政系统数据,
如采购人信息有误,可直接右键编辑修改或将采购人信息右键删 除,重新添加(图 6)。
(图 6)
注:为保证之后项目获取采购人信息的准确性,建议联系采购人登陆财政系统更新。
(2)分包信息 补充最高限价、确认投标报价的单位、分包内容、供应商产生方式、确定中标人方式及数量(图 7)。
(图 7)
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公告发布均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
台中进行操作。公告发布后,系统自动将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pdf 文件)同步至财政系统。
注:采购公告会先在青岛政府采购网上发布,5 分钟后在青 岛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代购代理登录项目交易平台【招标业务】-【公告变更】,选 中需要变更的项目,点击右上角的【变更公告】。
注:此功能不能用于开标时间与场地变更。
2、开标时间与场地变更 已发布公告的项目,因项目延期或开标时间、开标室调整的,
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项目交易平台【招标业务】-【场地预约】。
在【已预约】列表选择项目名称,点击【场地变更】。
选择新的场地及开标时间,点击确认。
注:公告变更、开标时间与场地变更在青岛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5 分钟后在青岛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通过项目交易平台【抽专家】业务,选中项目,点击【专 家库抽取项目信息】(图 8)。
(图 8)
2、补充抽取项目信息--提交保存(图 9)。
(图 9)
3、抽取项目上传信息:点击【编辑专家库抽取项目信息】, 选中抽取项目,点击【上传信息】(图 10)。
注:上传信息成功后,抽取项目信息同步至财政系统,登录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后,进行抽取 专家。不要重复创建抽取项目。
(图 10)
4、项目开标时,点击【获取专家抽取信息】,获取成功后,
专家信息自动推送到专家信息验证界面(图 11)。
(图 11)
5、补抽专家:采购项目如需补抽专家,直接在山东省财政 厅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进行操作,补抽完成后,在青岛公共资源交 易系统【项目交易平台】【抽专家】业务,选中所需进行专家变
动的项目,选择【编辑专家库抽取项目信息】。
在弹出编辑专家库抽取项目信息详情页后,再次选中所需变 动的项目并选择右上角【获取专家抽取信息】。
成功获取专家信息后,系统将反馈:“专家信息获取成 功”提示。
六、中标公告发布 中标公告发布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进行操作。 中标公告发布后,系统自动将数据同步至财政系统。 注:中标公告会先在青岛政府采购网上发布,5 分钟后在青
岛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开评标后废标,重新招标
(1)发布废标公告
废标公告发布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进行操作,
采购代理登录【项目交易平台】-【标后业务】-【废标公告】, 点击项目名称-右上角点击【废标公告】(图 12)(图 13),填 写废标原因后点击“发布”按钮,弹出废标公告预览页面,点击 “确认”,废标公告发布后,系统自动将数据同步至财政系统。
(图 12)
(图 13)
(2)重新招标
采购代理登录【项目交易平台】-【重新招标】,点击项目名 称,右上角点击【标段列表】,勾选需要重新招标的标(包), 点击【重新招标】(图 14),系统将提示【操作成功】。
(图 14)
注:如出现下图提示,请勾选需要重新招标的标(包)后,再点击【重新招标】。
(3)编制(修改)招标文件、公告发布 打开【青岛市公共资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在【项目概况】
中,找到重新招标的项目(项目名称后带二次招标)(图 15),
双击项目名称,补充【项目信息】-【保存】。
(图 15)
招标文件的编制(修改)和公告发布均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平台中进行操作。公告发布后,系统自动将采购公告和采 购文件(pdf 文件)同步至财政系统。
2、中标后被监管部门责令废标后重新招标
(1)中标公告变更
采购代理登录【项目交易平台】-【标后业务】-【中标公告 变更】,点击项目名称,【公告变更】。(图 16)(图 17)
(图 16)
添加变更内容,上传变更附件。
(图 17)
(2)财政系统发布废标公告
(3)财政系统分包管理
(4)重新招标 见(图 14)。
(5)编制(修改)招标文件、公告发布 见(图 15)。